



全台交通罰鍰一年收 265 億,地方政府分到的錢,規定只要 12% 用在交通安全。交通部 10 月 2 日預告修法,117 年起改成 100% 專款專用。
改的是哪一條
改的是交通部自己的「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 4 條,用現有授權直接修,不必送立法院。以 114 年度地方分到約 205 億推算,原本每年約 20 億用在道安,新制一年多出 180 億以上。
原本 12% 能用的項目偏重執法:購置執法裝備、執法資訊電腦化、執法教育訓練及考察。這次新增「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改善」和「交通事故處理與分析」兩項,標誌標線、號誌、天橋地下道整建、護欄、反射鏡都能用。地方政府每半年要公開罰鍰的編列與執行進度。
用途條文寫的是「交通安全及執法」,買科技執法設備仍在範圍內。民眾黨團當天就批這點,表示會從母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另外修。行政院 2024 年啟動的 4 年 400 億「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經費則是另外編列的預算。
日本 1968 年就綁住了
反則金全部繳進中央的特別會計,再依公式分給都道府縣和市町村:事故件數佔一半權重,人口集中地區人口和已改良道路長度各佔四分之一。用途由政令列舉:號誌、道路標誌、行人天橋、護欄、轉角反射鏡,目的外不能用。令和 5 年度預算 516 億日圓。
台灣的罰鍰直接撥給地方政府,六都的罰鍰 99% 流入市庫。這次只修第 4 條,動的是提撥比率和用途。
韓國是反過來的例子
韓國在 2006 年以前,罰款依特別會計全數用在交通事故預防。2007 年這套特別會計廢除,現在罰款約 20% 撥進應急醫療基金,其餘 80% 進國庫一般會計,沒有指定用途。2024 年無人取締罰款 1 兆 3611 億韓元,加上範則金 767 億,一年約 1.4 兆。
廢除之後,韓國交通死亡人數照樣往下掉,2006 年 6,327 人,2025 年 2,549 人。道路改善的錢改從國家和地方預算出:事故熱點改善從 1988 年做到現在,累計 1 萬 6944 處,2022 年完工的 241 處,死亡從每年 24.7 人降到 10 人;2010 年訂出圓環設計指南,全國從約 100 座蓋到約 2,500 座;2011 年在國道服務區間距太長的路段設打瞌睡休息區,設置路段死亡從 40 人降到 18 人;2020 年民植法上路,學區強制裝測速照相和號誌,當年花了 2,060 億韓元。
韓國國會交通安全論壇和損害保險協會正在推動把罰款綁回交通安全。2025 年死亡人數是 2012 年後第一次回升,82% 的事故發生在地方政府管的道路,郡每公里的安全預算只有市的一半。2021 年起測速照相改由地方政府出錢裝、出錢養,罰款卻全部進中央。今年 9 月 21 日的論壇上,韓國交通研究院提案把罰款 70% 撥進 5 年期的「道路交通安全特別會計」。
每 10 萬人交通死亡
日本 2.6,韓國 4.9,台灣 12.2。117 年上路後,縣市多出來的 180 億,會先拿去改路口,還是先買下一批科技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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